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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松江區佘山鎮公民政府部門
公示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法律法規,向你通知公告信息答復《附有悖法鋼結構建筑的不能有形動產認準書》,組織化出本通知公告信息生效日起,經由二三十日,即算作答復。
輔料:《附有悖法建筑設計的不走產介定書》